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县2024年度1-6月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沁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沁县2024年度1-6月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土地管理改革创新为重点,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2024年1至6月份,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初步测算为31.18公顷,分别是:工业用地9.8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71公顷,商服用地1.12公顷,住宅用地3.21公顷,交通用地6.26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依法、统一、有序、规范供应。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市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二)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规定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 (略) 场公开出让。
(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县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全程跟踪服务。2024年度1-6月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过程,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部门沟通,整合信息资源, (略) 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适 (略) 场供求、 (略) 场供求、以及土地和住房价格变动等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对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
附件:沁县2024年度1-6月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