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茂 (略) 抚顺分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 (略) 拟对北京永茂 (略) 抚顺分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5日-2022年8月1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抚顺 (略) (略) )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略) 邮 编: ***
一、项目名称
北京永茂 (略) 抚顺分公司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 (略) 3号
三、建设单位
北京永茂 (略) 抚顺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辽宁清 (略)
五、项目概况
北京永茂 (略) 抚顺分公司目前已有《300台塔式起重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6月17日取得了抚顺 (略) (略) 的批复,文号顺环审[2020]8号,产品及年产量为年产300台塔式起重机,现 (略) 分进行外委。2020年9月,企业已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现企业为进一步完善产品生产,拟投资500万元,新建1条喷漆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本项 (略) 区内,将现有闲置库房改为移动式伸缩喷漆房,内置原料库房,本项目实施后, (略) 区内其他生产环节等均不发生变化, (略) 分由外委变为自行喷漆加工,生产规模为年喷漆300个塔式起重机标准节, (略) 内喷漆。
六、环境保护措施
①抛丸粉尘:抛丸清理机为全封闭设置,抛丸产生的粉尘由抛丸清理机自带的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喷漆: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移动式伸缩喷漆房负压收集,共用1套“过滤棉+三级活性炭”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
3、噪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传动润滑、隔声消声等。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①废钢丸、切丸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和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企业现有危废间(6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5、地下水、土壤
根据各生产区可能泄露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以及潜在的地下水污染源分类分析,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