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银政土字〔2024〕7号
(略) (略) 人民政府
关于银海区2024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略) (略) :
你局报来《关于申请审 (略) 2024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北银自然资〔2024〕1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福成镇西村、红旗村、东村、竹林村村民委员会等4个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0494公顷(旱地0.0099公顷、乔木林地0.0197公顷、其他草地0.019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共计0.0494公顷土地作 (略) 2024年第七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
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0099公顷新增耕地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涉及占用林地的,要会同福成镇人民政府督促用地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六、福成镇人民政府要督促用户按有关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 (略) 、福成镇政府。
(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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