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 | 宗地总面积: | #.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新安镇奋华达电子厂东侧B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48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56 | ||
起始价: | 324.#元 | 加价幅度: | 0.#元 | ||||
备注: ①拍卖出让土地价款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耕地占用税和出让人的印花税,但拍卖成交后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②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③地块投资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亩均增加值≥#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元/吨;④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能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⑤停车位、出入口、公共设施、市政设施、消防、人防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雨水、污水分别收集排放,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5米以上;⑥其他说明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图号:#)。 |
宗地编号: | #-1 | 宗地总面积: | 6069.8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新安镇奋华达电子厂东侧A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069.86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58 | ||
起始价: | 182.#元 | 加价幅度: | 0.#元 | ||||
备注: ①拍卖出让土地价款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耕地占用税和出让人的印花税,但拍卖成交后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②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③地块投资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亩均增加值≥#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元/吨;④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能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⑤停车位、出入口、公共设施、市政设施、消防、人防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雨水、污水分别收集排放,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5米以上;⑥其他说明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图号:#)。 |
宗地编号: | #-3B | 宗地总面积: | 1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新安镇奋华达电子厂东侧C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42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55 | ||
起始价: | 4.#元 | 加价幅度: | 0.#元 | ||||
备注: ①拍卖出让土地价款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耕地占用税和出让人的印花税,但拍卖成交后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②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③地块投资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亩均增加值≥#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元/吨;④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能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⑤停车位、出入口、公共设施、市政设施、消防、人防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雨水、污水分别收集排放,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5米以上;⑥其他说明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图号:#)。 |
宗地编号: | #-3A | 宗地总面积: | 6050.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新安镇奋华达电子厂东侧C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6050.87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55 | ||
起始价: | 181.#元 | 加价幅度: | 0.#元 | ||||
备注: ①拍卖出让土地价款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耕地占用税和出让人的印花税,但拍卖成交后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②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③地块投资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亩均增加值≥#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元/吨;④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能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⑤停车位、出入口、公共设施、市政设施、消防、人防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雨水、污水分别收集排放,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5米以上;⑥其他说明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图号:#)。 |
宗地编号: | #-3 | 宗地总面积: | 260.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新安镇奋华达电子厂东侧C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260.29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55 | ||
起始价: | 7.#元 | 加价幅度: | 0.#元 | ||||
备注: ①拍卖出让土地价款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耕地占用税和出让人的印花税,但拍卖成交后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依法交纳;②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③地块投资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亩均增加值≥#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5.#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元/吨;④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能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⑤停车位、出入口、公共设施、市政设施、消防、人防符合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雨水、污水分别收集排放,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5米以上;⑥其他说明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用地规划平面图(图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可持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有关资料提交书面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21日 到 (略) 金土地大厦6楼615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21日 到 (略)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金土地大厦6楼615室)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 (略)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相关事项和付款要求详见本期拍卖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金土地大厦6楼615室
联 系 人:朱云
联系电话:0776-#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支行
开户账号:2034 5262 4001 0000 0203 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