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冷库 中标(成交)金额:89(%)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采购(C*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食材: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调料、蛋类、乳制品、豆制品、其它半成品等主副食品 服务要求:(1)符合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2)所供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 (3)有出厂包装的商品要求:无破损、无污渍、无临期、无过期、无霉烂变质等情况。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食品名称、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质保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表示的内容。(每批所供货物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0%) (4)无出厂包装的商品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5)如果在供应期间采购单位接收到食材的质量问题, (略) 罚将由供货商承担,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货商应赔偿并负全部责任。 (6)按照食堂要求的送货时间和地点将食材配送到位,具备随时补货和应急采购能力,应对灾害气候等突发事件状况。确保装卸过程中食品质量安全、不破损、不散落、不影响*方单位环境卫生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及时配送、不合格食品退换、特殊情况追加补充食品。 (7)在购进食材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作日每天早八点钟前送达。 服务标准:保证食材安全可靠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席新杰、李澜燕、杨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北街34*13号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雲龙 电 话: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