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煤矿为已建矿山,采矿 (略) (略)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全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数据和编制年度治理计划的通知、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文件要求, (略) (略) 煤矿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实际情况,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每年3月底前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士地复垦计划(年度计划),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编制年度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略) (略) 煤矿对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进行了总结,同时,对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区域的工作部署,包括经费投入情况、治理情况;和本年度基金投入情况,治理恢复的面积、地类、经费预算等。并按照《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8〕827号)接受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