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恩施双盈报废 (略) 根据《恩施双盈报废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恩施双盈报废 (略) 建设的恩施双盈报废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位于 (略) 龙凤镇三河村,实际总投资*元,占地*m2,总建筑面积8946m2。购置汽车拆解专业设备。配套建设供电、排水、绿化、消防、环保等设施,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辆。2021年6月28日,恩施州生态 (略) 分局以恩生环建评[2021]1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竣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令第715号)第五条 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恩施双盈报废 (略) 正在资质申报阶段,暂未开展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恩施双盈报废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进行验收调查,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二、工程变更情况
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项目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项 (略) 龙凤镇三河村,占地*m2,总建筑面积*.7m2。购置升降机、剪板机、破碎机、抽排设备等主要设备55台(套)。配套建设办公综合楼、供电、排水、绿化、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辆。
项目实际建设地点位于 (略) 龙凤镇三河村,实际总投资*元,占地*m2,总建筑面积8946m2。购置汽车拆解专业设备。配套建设供电、排水、绿化、消防、环保等设施,生产设备具备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辆的生产能力, (略) 场等相关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取消了废塑料破碎工序,未安装塑料破碎配套的收集及有组织排放设施。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主要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作业场地设置了较为完善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沟,对作业场地内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设置了污水处理池及油水分离装置及初期雨水分流阀,设置了事故应急池。项目初期雨水、清洁废水分别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油水分离机分离进入沉淀池,沉淀池委托专 (略) 恩宇沼气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清掏;拆解区地面全部按照环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了防渗及硬化处理;厂房内、危废暂存间等设置有油污收集管沟及收集池,玻璃水、防冻液、柴油、汽油、机油等设置专用收集容器,且容器与地面间采取隔断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清掏。
2、废气: 项目设置有风机及集气罩对挥发油品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报废汽车拆解车间顶部排放。项目共设置2套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分别位于拆解车间、危废暂存区。项目实际设置封闭式拆解车间,安全气囊引爆、切割工序均位于封闭式车间内,有效减少了粉尘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各设备布置合理,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及厂房阻隔等噪声防治措施,车间周边设置了实体围墙。安全气囊置于专用引爆容器内密闭引爆,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速禁鸣、加强停车场管理,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等。针对危险废物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防流散、防风、防雨、防晒措施。设置气体净化装置及观察窗口。张贴警示标识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与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区,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
5、其他:项目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企业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MA49PAWR0D001UD,有效期至2029年7月8日。
四、后续要求
1、运营期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定期对相关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运维,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营运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
五、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恩施双盈报废 (略)
公司地址: (略) 龙凤镇三河村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恩施双盈报废 (略)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