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卸*河河道治理工程水利基建项目二标段(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卸*河河道治理工程水利基建项目 由 (略) 行政审批局 以石行审决**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山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平山县卸*河流域,涉及合河口乡、蛟潭庄镇、小觉镇 3 个乡镇。
2.1.2 建设规模:河道清整 11.82km;新建护岸工程总长 11.92km,其中村庄防护长度 1.58km、农田护岸防护长度 10.34km;拆除重建桥梁 1 座;更换太堡岭水电站闸门一扇(6×6m)。
2.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2.2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所有工作内容。
2.3质量标准:符合《河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并通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一项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类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工程专业);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http://**.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参与不同的标段,但按照标段顺序只能中标一个标段。(7)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 (略) 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4 年05月11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05月16日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和招标 (略) (略) 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如 (略) 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在线投递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标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05月31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招标 (略) (略) 公共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公共 (略) ”、“招标 (略) ”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特别提醒:1)各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石家庄公共 (略) ”和“招标 (略) ”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 (略) 上下载文件。 2)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CA 数字证书,未办理CA 的投标人,需进行单位CA 数字证书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3)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采购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 (略)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 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 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山县水利局
地 址: 平山 (略) 75号
联 系 人: 霍彦昭
电 话: 031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 址: (略) 平 (略) 润景花园对过河北安腾
联 系 人: 韩丽娇
电 话: 0311-*、*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 7 个方面:
(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 何方式规避招标;(二)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 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提出方式:“招标 (略) ”在线提出,联系人: 韩丽娇,电话:*。
招标文件如下:2项目管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