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辽 (略) 40万吨/年废矿石废矿渣破碎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3年 8 月28日至 2023年 9 月4 日。
一、项目名称:辽 (略) 40万吨/年废矿石废矿渣破碎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辽阳县刘二堡镇
三、建设单位:辽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沈阳卓泰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辽阳县刘二堡镇中心村,占地面积18237㎡,总投资1500万元,总建筑面积3900㎡,其中利用现有生产车间1800㎡,利用现有办公室300㎡,新建库房1800㎡,年加工铁矿废岩、钢渣共40万吨。本项目生产车间及原料库房均为封闭厂房。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
通讯地址: (略) 辽阳县首山镇兴隆大街14-1,辽阳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审批室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