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个人:
根据定安县审计局向我局反馈,河南 (略) 和海南 (略) 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我局核实情况和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河南 (略) 承接定 (略) 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项目监理业务期间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未能严格把关现场施工质量问题和管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合同》等有关规定。海南 (略) 承接富文镇坡寨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监理业务期间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造成项目严重超期,防水施工存在质量缺陷,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缺失且无监理单位签章等问题,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调查核实, (略) ,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现为维 (略) 场秩序,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经我局研究决定,对河南 (略) 和海南 (略) 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 (略) 场信用管理办法》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行“信用采集”不良信用信息评分:行为代码JL-C02-01(行为描述:未依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扣2分,公示期12个月)。
请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项目施工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主体责任、用工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建筑项目施工安全质量。
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