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专用注射剂采购(*肝免疫球蛋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 (略) 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推荐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N2023-ZX-C007
项目名称:专用注射剂采购(*肝免疫球蛋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和进度发货,采购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配送至指定用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若为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3.2、提供的产品为药品的,须具有药品注册证。3.3、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3.4、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5、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至 2023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 (略) 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推荐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即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方式: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 (略) (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九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 (略) (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仟*佰元整(¥9700.00 ),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赣州江南支行;账号:3605 0110 0689 0000 0404),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创新企业等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磋商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5、报名邮箱: *@*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章贡区兴国中路49号
联系方式:0797-*、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15栋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联系方式:0797-*、叶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 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