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略) 江 (略) 三一朔州低碳硅芯 (略) (二期)5GW组件厂房项目电力电缆
询价文件
批准:游平平
编写:江明
招标人:中 (略) 江 (略)
二○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江西南昌
因江西电建三一朔州低碳硅芯 (略) (二期)5GW组件厂房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邀请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19日14:30前登录中国电建 (略) (网址:http://**)将第一 (略) 。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缆 | 国内一线品牌 | - | *.3 | 米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专车)、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01月10日到货。
3、质量标准或要求:投标方必须严格按如下要求提供合格产品。
3.1所有电缆应满足项目地的气候环境要求(最低日温度-35℃)。
3.2电力电缆、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的各项技术要求按相应的最新国标执行并满足现场环境与施工条件。
3.3所有电缆外护套应具有防鼠、防蚂蚁的能力。
3.4如电缆头制作安装后电缆外护套出现回缩,厂家应安排相应人员及材料进行现场修补。
3.5本次招标电缆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车板交货;电缆进场若存在二次复检的情况,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3.6投标人如需送样,卖方自行考虑确定成本。
3.7调价规则:铜价波动每1000元,单价相应浮动 %。P(采购价)=P0*(1+ %*(B-A)/1000),P0为投标报价,A为基础铜价*元/吨,B为*方通知发货当日上海 (略) 1#电解铜收盘价(以*方盖章版发货函日期为准),(B-A)波动不足1000元(含)部分不计取
3.8 基准铜价:各投标单位参照2024年12月16日上海 (略) 1#电解铜*元/吨参与报价
4、质保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寿命30年。自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如需: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它检验部门检验的产品,还需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起计算。
5、付款条件:
5.1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1年内)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
5.2到货付款:批次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方向*方提供批次货物金额100 %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发票,合同,技术协议扫描件)3个月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5.3合同实际总价的5%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 (略) 理符合*方要求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可释放质保金。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6、响应人资格要求
6.1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招标电缆生产许可证资质,具备强制认证证书。
6.2 经营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具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略) 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6.4 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 (略) 罚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8日14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 (略) 通过江 (略) 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江 (略) 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模板见下“附件一 响应文件模板”
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 (略) 江 (略)
地 址: (略) (略) 6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江明
电 话:*
中 (略) 江 (略)
2024年12月16日
质量保函模板(格式)
质量保函
(见索即付)
编号:
致受益人 :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 (合同或协议名称),我行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上述合同或协议项下货物质量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行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以下第 种:
1.本保函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但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行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银行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银行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行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六、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行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
十、本保函自本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合同模板(无需上传)
三一朔州低碳硅芯 (略) (二期)5GW组件厂房项目电力电缆
采
购
合
同
采购方:中 (略) 江 (略)
供货方:
采购方(*方):中 (略) 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9号
法定代表人:邹胜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1
供货方(*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双方就产品采购及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方采购的产品(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
1.1*方按本合同要求向*方提供下列产品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商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备注: |
上述产品生产制造厂商为【 】产地为【 】,以下亦称“货物”或“设备”。
1.2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1.3本合同计价本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1.4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不受任何调价因素的影响。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1.5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合同总价款包含*方将货物运送至*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车板交货),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备品备件费用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检验、产品培训、技术服务等伴随服务的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方无需向*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产品标准要求
2.1符合*方如下特定要求:【本合同条款】;
2.2符合本合同附件*方的技术要求:按图加工(详细设计图纸以*方邮件发送为准);
2.3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详见国标号【如有】;
2.4符合补充协议:详见附件【如有】;
2.5如产品变更时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按此变更要求执行产品变更;
2.6与双方签字封样的样品一致,封样样品由*方保存;
2.7符合经*方签字确认的*方产品规格书或说明书:详见附件【如有】;
2.8上述七项约定互为补充。如本条各款之间存在冲突,则适用标准较高的条款。
2.9 本合同项下货物标准(含配件、辅件等)合同双方同意按附件技术协议及图纸所约定标准执行;*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要求为本合同产品同批次同质量等级产品。
2.10*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方OHS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产品质保期【1】年,自产品投运验收起计算。产品设计使用寿命【30】年,自产品交付之日起计算。*方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和《【 】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如两者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标准高的为准。
3.2*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工艺、规格和技术性能,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方承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产品在其正确安装及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3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方接到*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 (略) 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 (略) 理。*方应为*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方可自行或委托 (略) 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3.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故障,若属于*方责任的,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方承担,*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方责任的,*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3.5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6质量保证期满后,*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方应在接到*方通知后 小时 (略) 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7 未经*方监造同意,*方不得将本合同产品的生产或制造转交(委托)国内工厂(含联营厂)外的OEM或第三方生产制造。
3.8 *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使用并维护好《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的义务,*方向*方提供相关使用协助。
*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按照*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做好二维码制作及张贴工作,并在设备出厂前及时将二维码信息上传给*方便于*方对于设备的随时跟踪,*方向*方提供相关二维码制作协助。
4货款支付
4.1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电建融信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若*方委托第三方向*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方名称、住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如下:
*方名称:
*方统一社会代码:
*方住所:
*方开户行:
*方账号:
*方联系电话:
4.3到货及验收款
4.3.1到货付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后,*方向*方提供总金额100 %的增值税(13%)专用发票(或经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3个月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4.4合同实际总价的5%作为验收合格后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 (略) 理符合*方要求的,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可用合同实际总价的10%一年期银行质量保函释放质保金。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4.5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4.5.1开票前*方需与*方联系并得到*方的确认
4.5.2*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带抵扣联13﹪增值税发票:
*方名称:中 (略) 江 (略)
*方税务登记证号:*401
*方地址: (略) (略) (略) 69号
*方开户行:中国 (略) 南昌支行
*方账号:**
*方联系电话:0791-*
4.6本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列要求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非*方原因,导致*方寄送的发票*方未及时收到或者遗失、灭失或毁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以下电子版资料需和发票同时寄给*方)
合格证 | 出厂检验报告 | 型式试验报告 | 图纸 | 厂家技术资料(说明书) | 发货单 |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69号】
单位名称:【中 (略) 江 (略) 】
收 件 人:【 】
联系电话:【 】
5到货时间及地点
5.1到货时间为: 。备品及专用工具必须随第一批货物同时发至收货地。若供货时间发生改变,*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方;*方确认后同意*方根据情况对供货时间做出调整。
5.2*方应按照*方要求方式 (方式一:一次性/方式二:分期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方指定地点。*方负责交货地点的卸货、码堆。
到货地点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5.3*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方指定地点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 (略) 理:
(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因*方要求或特殊情况交货延期的,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如*方不具备交货或安装条件时可延迟交货;如果*方付款延迟,*方交货期相应延迟。
(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方均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方造成的损失。
5.5 *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5.6 *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 (略) 罚。
5.7 *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方自行承担,并赔偿*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5.8*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方管理,遵守*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方管理的人员、车辆,*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5.9 *方应于货物启运后,通知*方货物的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6包装
6.1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方要求,*方应采用相应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在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和费用。包装物由*方免费提供,且由*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
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同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6.3 *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设备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方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合同号、目的地、收货人、设备名称、箱号/件号等有关内容。
6.4 凡由于*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5*方必须按*方提供的《物流二维码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箱件清单导入文件》、《装箱清单导入文件》要求,导入相关数据信息,生成二维码,并粘贴至货物包装面。
7检验与验收
7.1驻厂检验及监造。*方可以在产品生产或交付前进行驻厂检验及监造,*方需配合*方检验监造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资料。*方提供场所、仪器设备供*方驻厂人员使用。*方负责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比例由*方检验监造规范确定),发现产品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方可以通知*方重新生产,交货时间不顺延。待发货物经*方驻厂代表检验确认合格或*方邮件认可后方可发货。*方无故拒绝或不配合*方驻厂检验及监造,*方对*方产品不予认可。
7.2货物运送至*方指定交货地点后,*方应立即与*方和/或*方指定收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并签署《货物签收单》。*方和/或*方指定收货人签署《货物签收单》不代表*方对*方货物质量的确认。如存在数量不足、雨淋、破损、货物瑕疵或缺陷等问题,*方应根据*方要求采取补足、维修、 (略) 理措施。*方和/或*方指定收货人签署上述《货物签收单》的日期视为*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此后有关货物保管、保险、灭失与毁损的风险由*方承担,货物所有权亦同时转移给*方。
7.3开箱检验。*方将货物运送至*方指定交货地点后30日内,*方、*方和/或*方指定收货人应指派代表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共同根据*方提供的装箱单或合同设备清单检查货物的数量。*方应在开箱检验前3天通知*方开箱检验的日期。*方应派员到*方指定地点参加开箱检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方自理。*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检验的,*方和/或*方指定收货人有权单独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视为*方自动接受。
7.4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详细的《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 (略) 。对检验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约定有 (略) 的,即为检验不合格。*方和/或*方指定收货人有权退回货物,*方应在收到*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免费修理、更换或补足以上货物。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运输费用等,由*方承担。如在*方通知的期限内,*方未修理、更换或补足,则*方应承担本合同第9.1款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7.5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因*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 (略) ,*方应在收到*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修理完毕、更换或补发的货物运到*方指定交货地点,费用由*方负担。
7.6在共同检验中,**双方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7本条所述检验或检验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完好无缺失的证明及*方履行其义务的必要证据,并不使*方丧失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向*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解除*方对于货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质量缺陷或瑕疵所负有的相应质量保证责任。
7.8 *方应按照*方《二维码信息追溯系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上传相关数据,在设备验收中如相关数据缺失,*方有权拒收并要求*方补充。
8 权利瑕疵担保及环境保护的约定
8.1*方保证对设备享有完整的、自主的知识产权且不设有任何担保权利或其他权利,对设备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方出具相关凭证。若*方设备发生知识产权或其他类型纠纷,则全部责任均由*方负责,与*方无关。若*方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类型纠纷牵连到*方,造成*方经济或声誉的损失,*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8.2*方提供给*方的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等)必须积极采 (略) 理。
9违约责任
9.1*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人交付货物。*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部分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日(自然日)的,*方有权要求*方继续履行或就*方逾期交付部分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且*方同意延期交货的除外):
9.1.1*方要求*方继续履行的,*方除继续交付货物、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履行费用外,还应按照逾期货值的千分之五每天向*方支付违约金(计算至*方交付完毕*方要求数量或合同约定数量货物之日止,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付部分合同总金额的20%);
9.1.2*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方除按照如下约定进行外,还需承担因逾期交货而增加的费用,并按照逾期交货总货款的百分之二十向*方支付违约金:*方不愿意使用*方已交付货物的,*方应当退还*方已支付的的合同款项;*方愿意使用*方已交付货物的,由**双方确定已交付部分货物的货款。
9.2*方应当向*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按约定履行质保义务。*方交付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参数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合同约定的,如产品不能满足技术协议、第三人主张产品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方应当按照*方的要求采取更换、退货、折价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及赔偿在此期间*方的损失。
*方未采取或未按*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合同款,同时*方应当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方怠于履行质保、保证义务的,按照本款约定执行。
9.3因*方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产品瑕疵和缺陷)、存在权利瑕疵或其它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的,*方应当赔偿因此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自身损失,相关设备的毁损、返修材料费或报废损失,处理人员工资,发电量损失,水电费,运输费,鉴定费,赔偿用户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用户)因产品质量问题向*方的索赔。
9.4*方存在上述第9.1-9.3款违约情形的,*方有权拒付货款,且有权优先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及相应损失;不足以赔偿*方全部损失的,*方应当予以赔偿。损失范围按照本条第9.3款执行。*方对上述违约情形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回复*方;如逾期未予回复,视为*方默认*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9.5*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方货款。*方无正当理由(此处的“正当理由”是指*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按照逾期付款额的银行贷款利息向*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经**双方协商一致且*方同意延期付款的除外)。
9.6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合同义务。经守约方书面同意,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守约方依据本合同实现权利救济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复印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各项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10 变更
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过程中**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1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国家法律的定义相同。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受阻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1.3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30天。*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方应返还*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2通知与送达
12.1**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通知(发出的同时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对方), (略) 内的,发出后第2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 (略) 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 (略) 的,发出后第8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 (略) 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
12.2**双方根据本合同需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的,收件人回复的邮件中确认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未回复的,以电子邮件发送成功次日为送达之日。凡从该邮箱中送达给对方的文件均视为发送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12.3 特别约定事项:双方确认以电子邮件作为日常信息的传递。
12.4通知条款
合同各方均明知:因各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本合同各方一致确认以上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或本合同中记载的各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向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司法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
(3)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变更。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其他方和司法机关送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
(4)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12.5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方:中 (略) 江 (略)
联 系 人:梁锦凤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epcc.com
如致*方:
联 系 人: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13 争议解决
13.1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依法向采购方所在 (略) 提起诉讼。
13.2国内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14保密
14.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洽谈、缔约以及履行过程中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内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内容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本条款不因合同的不生效、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合同的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而失效。
14.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方同意的情况下,*方不得使用获得的*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若*方要求,*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方。
15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法律告知函;
(2)本合同;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方所有对*方的承诺函件;
(6)国家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其他合同文件效力按照上述序号依次递减。
16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应在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4本合同一式【*】份,*方执【*】份,*方执【*】份。
16.5合同签订地: (略) 。
16.6附件:一、二
*方:中 (略) 江西省电力建设 有限公司(盖章) | *方:(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 授权代表(签字): |
开户行: 中国 (略) 南昌支行 | 开户行: |
日期:2024年 月 日 | 日期:2024年 月 日 |
1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 中 (略) 江 (略) (以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 (略) 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 (略) 理并要 (略) 理结果的权利。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中国 (略) 和其 (略)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买方:中 (略) 江西省电力 卖方:(盖章)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二
法律告知函
:
(略) 即中 (略) 江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01)对 项目的现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特将相关事项告知贵司,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 中 (略) 江 (略) |
有效印章 | |
有效签字人 | |
签字人的权限 | 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 |
一、
二、因合同履约引发的法律诉讼纠纷,文书邮寄地址统一为: (略) (略) (略) 69号,审计与法律事务0791-*。
三、针对 项目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均需有效签字人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非上述有效签字人签字和有效印章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有权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四、合 (略) 签订合同,视为已完全理解、认可并同意上述法律告知函的内容。
中 (略) 江 (略)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