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14年10月 (略) 唐家镇唐林加油 (略) 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14-*),受让该 (略) 唐家镇S (略) 唐家林场段5453.5平方米商业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14年12月28日前,竣工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前。经调查,该宗地至今未动工建设。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53 号令 )相关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现予以公示,在闲置土地没有处置完毕前,相关信息应当长期公开;闲置土地处置完毕后,将撤销相关信息。
现予以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