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MGA-W1001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采购方式 | 合同履行期限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 服务地点 |
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公开招标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一年一签 | 生鲜、主食、干货调味品、鸡蛋、牛奶、水果等(详见第二部分商务需求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 | 95万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入投标文件中。
- 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世纪联华建筑 (略) ( (略) 临川区钟岭街道赣东国际汽车城2号楼2楼212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补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购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
七、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
※八、样品:(本项目不适用)
※九、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十、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
十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世纪联华建筑 (略)
地 址: (略) 临川区钟岭街道赣东国际汽车城2号楼2楼212室
联系方式:裴女士/*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