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电子实验室专用屏蔽材料及吸波材料生产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5- *** -04-01-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 省(自治区)阜阳 市太和县(区)/乡(街道)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安徽 (略) 对面 | |||
地理坐标 | (E115 度34分 *** 秒,N33度13分 *** 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 |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70、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6—其他(仅切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 (略) 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 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改革委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59 | |
环保投资占比(%) | 0.37 | 施工工期 | 6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04 | |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 规划审批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略) :皖政秘[2006] (略)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 (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皖环函[2020] (略)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项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位于太 (略) ,于2006年4月经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关于设立合肥瑶海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06] (略) ),核准面积为2.126平方公里。2012年7月24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面积的函》同意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8.08平方公里。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后的总规划面积为 ***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太原河、南至308省道、西至万福沟、北至 (略) (略) ,主导产业为: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虽不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但也不属于禁止发展项目(①国家明令禁止建设或投资的、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进入开发区;②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项目的进入)和限制发展项目(限制发展能源、资源消耗量或排污量较大但效益相对较好的企业发展;开发区内规划的现代物流业禁止贮存和输送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品;加工 (略) 理有电镀的项目;开发区集中供热锅炉建设后,尚需要自行建设燃煤锅炉的企业),与主导产业不冲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 2、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及其跟踪评价审核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皖环函[2013] (略) )以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的函(皖环函[2020] (略) )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1. 表1-1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相关内容项目内容符合性分析皖环函[2013] (略) (一)进一步优化开发 (略) 。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医药、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 (略)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规划的居住区被工业区包围,应优先考虑调整;如客观上难以调整,必须在居住区上风向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居住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饮用水源取水井半径30米范围内禁止新扩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半径6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严格控制开发区周边用地性质,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开发区内现有的天然水体应予以保留。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皖环函[2020] (略) ),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开发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文本中表1-11,本项目为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在表1- (略) 列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符合(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水总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除医药、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外,开发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 (略) 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承压地下水。限期取缔关闭开发区企业的自备水井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大的项目建设。项目用来来源市政供水,不开采地下水,项目污水仅生活污水,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三)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入区项目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强化节能、节水等各项环保措施。鉴于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的制约,开发区不应新建化工项目和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纺织项目,医药化工应依托悦康药业生产下游产品,不应建设原药及中间体类项目;审慎研究并合理控制木业加工行业的规模。建立并实施不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项目的推出机制。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皖环函[2020] (略) ),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开发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文本中表1-11,本项目为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在表1- (略) 列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经两级 (略) 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内的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开发区生产和 (略) 进入 (略) (略) 理后外排。结合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开发区纳污水体万福沟、颍河水环境质量达标。进一步论证集中供热方案,加快集中供热、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除集中供热外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限期淘汰现有的燃煤锅炉。环境保护规划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做好开发区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项目污水仅生活污水,可纳管排 (略) (略) 理,污水排放口位于北侧工业大道符合(五)认真做好开发区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工作。项目新征用地约 *** .04m,拆迁由政府负责,本项目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六) (略) 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本项目生活 (略) 门处置,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符合(七)开发区要加强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和管理。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符合皖环函[2020] (略)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根据现状企业分布,适当 (略) ,对现有不 (略) 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调整或搬迁,对不能调整和搬迁的应严格控制企业规模,未来逐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禁止负面清单中行业企业入驻,对未纳入负面清单中的现有非主导产业企业,应限制其发展规模;新入区项目应按照 (略) 入驻。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本项目为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在表1- (略) 列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根据开发区 (略) ,本 (略) 工业片区,主要发展轻工类企业,符合太和经济开 (略) 要求。符合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和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视为允许类。 2022年5月太和县发展改革委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略) 为2205- *** -04-01- ***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本项目选址符合性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安徽 (略) 对面,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用地规划图(附图2),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根据现场勘查,项目东侧、西侧均为空地,南 (略) ,北侧为工业大道、隔路为安徽 (略) (生产硬脂酸,广泛应用于PVC塑料管材、板材、型材、薄膜的制造,是PVC热稳定剂)。 因此,本项目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3、项目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2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分类《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本项目符合性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三) (略)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符合(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 (略) 理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中等无组织排放实行深度治理,2019 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本项目对喷粉工序和吸波材料生产投料工序颗粒物 (略) 理,能做到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主要是固化工序和吸波材料硬化工序产生,项目拟对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吸波材料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执行(GB ***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符合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实施VOCs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项目使用固体粉末涂料,为无溶剂型涂料,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符合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2017—2020 年)》,全面完成各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完善区域协作工作机制,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监测预报、应急联动、标准统一、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科研合作、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协作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本项目废气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符合4、项目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阜政秘[2019] (略) )的相符性分析 表1-3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本项目符合性 (略) 。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并严格执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项目不属于“两高”产业符合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管理台账,实行动态更新, (略) , (略) 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坚决做到“两断三清”;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项目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为专用设备制造企业,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完善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略) 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管理台账,2019年底前完成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 (略) 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 (略) 。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排放执行(GB *** -1996)中排放限值和(GB ***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符合5、项目与《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安环委办[2022] (略) )的相符性分析 表1-4与《安徽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相符性分析 安环委办[2022] (略) 本项目符合性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编制实施“一厂一策”。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年度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废气排放执行(GB *** -1996)中排放限值和(GB ***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符合6、项目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表1-5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本项目符合性持续开展VOCs整治攻坚行动。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治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开展VOCs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项目属于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符合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本项目不设置锅炉、炉窑符合7、项目与《阜阳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阜环委[2022]4号)的相符性分析 表1-6与《阜阳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相符性分析 《阜阳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本项目符合性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强化“三线一单”约束, (略) ,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提高“亩均效益”。严把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严把“两高”项目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停批停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跟进落实安 (略) (略) 区搬迁项目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为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散乱污和“两高”企业。符合继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 (略) 、治理设施、 (略) 、非正常工况、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并组织开展检查抽测,指导企业加快完成整改工作。指导帮扶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加快编制实施“一厂一策”,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实施重点行业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项目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废气排放执行(GB *** -1996)中排放限值;吸波材料硬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废气排放执行(GB ***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符合8、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7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 (略) 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 (略) 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与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地区其他城市与2017年度基本完成涉VOCs“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2018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项目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不属于“散乱污”企业。项目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98%,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吸波材料硬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设软帘)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收集率达到95%,处理效率90%符合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符合(二)加快实施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5.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电子行业应重点加强溶剂清洗、光刻、涂胶、涂装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制鞋行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型、组底、喷漆、发泡、注塑、印刷、清洗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纺织印刷行业应重点加强化纤纺丝、热定型、涂层等工序VOCs排放治理;木材加工行业应重点加强干燥、涂胶、热压过程VOCs排放治理。符合9、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 (略) )符合性分析 表 1-8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符合性分析 方案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 (略) 理措施。推进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家具、印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合同环保条款。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硬化废气(四周设软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废气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效率可达90%。符合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各地要加大标准生效时间、涉及行业及控制要求等宣贯力度,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训、新媒体信息推送、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对达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略) 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项目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吸波材料硬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四周设软帘)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废气最终通过15m高 (略) 区内无组织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 (略) 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7月15日前集中清运一次,交有 (略) 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VOCs含量废水的集输、 (略) 理环节,应加盖密闭。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GB *** -1996)中排放限值和(GB ***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符合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 (略) ,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 (略) 清单报当 (略) 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 (略) 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 (略) 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 (略) 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 (略) 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 (略) 理完毕后, (略) 理设施。V (略) 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 (略) 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各地要督促行政区域内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按期更换活性炭,对于长期未进行更换的,于 (略) 更换一次,并将废旧活性炭交有 (略) 理处置,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本项目对各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收集做到有组织排放,项目采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进行废气吸附,为两级活性炭吸附,定期更换并做好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的记录10、与《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21]4号)符合性分析 表 1-9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符合性分析 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本项目相符性重点推进源头削减。鼓励支持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7月1日前各地指导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和源头替代参考目录,重点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重点领域,推广VOCs含量低于10%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并纳入年度源头削减项目管理,实现“可替尽替、应代尽代”,源头削减年度完成项目占30%以上。项目位于太和经济开区,项目使用固体粉末涂料,为无溶剂型涂料符合制定“一企一案”。借鉴上海市等先发地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企业“一厂一方案”编制经验,各地分行业分级指导企业编制优化“一企一案”,明确企业VOCs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重点梳理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VOCs年排放量超过1吨的企业,督促9月30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完善工作。243家涉VOCs省级重点企业(含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及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8月31日前对方案进行评估完善,及时核实治理效果,并报至省大气办备案。项目有机废气年排放量小于1t符合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各地应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固定污染源监测。项目建成后,将按照对应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符合实施排污许可。建立健全以排污 (略) 的VOCs管控依据,在石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五大领域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不断规范涉VOCs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落实企业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落实和定期报告的具体规定落地, (略) 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建设单位按相关技术规范申领排污许可证,按对应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符合11、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10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 方案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结论三、 (略) 与要求(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本项目为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本项目固化过程中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效率可达90%。符合(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 (略) 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项目使用固体粉末涂料,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 (略) 理。符合加 (略) 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 (略) 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集输、 (略) 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四、重点行业治理任务(二)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项目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内作业,微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理效率可达90%,活性炭定期更换。符合加快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对进出料、物料输送、搅拌、固液分离、干燥、灌装等过程,采取密闭化措施,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淘汰敞口式、明流式设施。重点区域含VOCs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力流或泵送方式,逐步淘汰真空方式。1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安徽 (略) 对面,根据《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可知,本项目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根据《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附图6),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中的数据,阜阳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主要污染因子为PM10和PM2.5,阜阳市空气环境质量 (略) 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无环境容量。根据 PM10、PM2.5相关数据分析,干燥的冬、春和农村收割季节,颗粒物浓度会明显升高,夏季湿润多雨时其浓度则较低,超标情况一般出现在有风沙、扬尘或阴霾天气。围绕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扬尘综合管控、禁燃禁放禁烧等开展行动,进一步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太和县 (略) (略) 理。根据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中的数据,地表水体颍河水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3)资源利用上线 (略) 用资源能源主要为水、电能,项目建成运 (略) 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 (略) 置,符合清洁运营的要求。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安徽 (略) 对面。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园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见下表。 表1-11 开发区规划产业禁止及限制准入环境负面清单 类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禁止类医药化工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规划环评提出轻工纺织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企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规划环评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 (略) 理厂正常运行太和经济 (略) 理厂接管要求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限制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规划环评提出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本项目为C3569其他电子专用设备制造、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略) 列禁止类和限制类之列,因此,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 (略) 述,本项目不在主导生态功能区范围内,且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区域环境质量 (略) 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且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且各污染物均不超标;项目使用资源为清洁的电能,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国家产业、地方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