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2022- *** | 发文时间 | 2022-03-16 |
发布机构 | 同心县 (略)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同心县文化旅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批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同文旅体广函[2022]4号,项目代码2203- *** -22-01- *** )收悉。根据县十九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11月27日第2次)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结合专家咨询意见,现就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了大力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促进地区文化建设,加强地域文化的认同感,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建筑面积2589㎡,建筑高度9.9m,地上一层。本项目主要对纪念馆的一层展厅区域(面积含门厅约1320㎡)进行基础装修及安装工程。安装多媒体、专业灯具、专用展柜及展台、场景复原、艺术创作、安防监控系统、给排水工程、强电系统、弱电系统、喷淋系统末端改造、火灾报警系统改造、空调系统改造(利用原有设备)、排烟系统改造、展板和平面美工创作及布展配套服务、智慧导览系统(利用原有设备)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红军西征纪念馆内。
四、建设年限:2022年3月—2023年10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万元,其他费用 *** 万元,预备费 *** 万元。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 (略) 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 (略)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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