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4-*
地址:布拖县特木里镇平圳路15号(布拖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龙中大沟大红砂石场 | (略) 凉山州布拖县地洛镇地尔村 | (略) 大红 (略) | 四川众 (略) | 本项目在布拖县地洛镇地尔村,新建砂石加工场1座,占用土地3万m2,主要设置砂石加工设备,可达到年产4.68万m3(6.552万t)砂石的生产能力,为G7611线西昌至昭通(川滇界)高速公路SG4标项目建设提供原材料,建设内容包括砂石设备生产区及堆料区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1.25%。 | 一、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燃油燃烧时排放的燃油废气等。1)施工扬尘产生情况: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和建筑材料及施工垃圾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期扬尘属于面源,排放高度低,影响范围小,时间较短,随施工结束后消除。治理措施:①合理安排施工现场,所有的砂石料应统一堆存,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篷布等覆盖,水泥、石灰等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灌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场地堆放,并具备可靠的防尘措施,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动时要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②保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沿途抛洒,散落,减少运输扬尘产生量,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在运输车辆出场地时必须进行冲洗,车辆不得带泥沙出现场; ③对挖掘作业面和材料、建筑垃圾等堆放场地进行定期适当喷水,加强洒水降尘,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 ④及时清运挖出的土方及建筑垃圾,防止长期堆放、表面干燥引起扬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或屏障,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⑤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临时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硬化处理或绿化,并及时移交给土地使用方或政府; ⑥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工序安排合理,并且要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 ⑦在建设工地现场参照落实关于扬尘整治的“六必须”、“六不准”,即不准露天堆放原料;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必须打围施工;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现场。2)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产生情况:施工车辆、挖土机等机械设备燃油燃烧时,会产生烟尘及SO2、NOx、CO、烃类等大气污染物。燃油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为间断排放。防治措施:①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减少油耗和燃油废气污染;②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油耗,同时降低污染。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控制扬尘和燃油废气的排放量,做到废气达标排放。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是短暂的,在采取报告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污染可接受。运营期: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和粉尘。其中粉尘主要包括:①破碎筛分扬尘;②堆场扬尘;③车辆运输扬尘。1)废气源强及治理措施(1)粉尘①破碎、筛分粉尘产生情况:项目使用破碎机对物料进行加工,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本项目利用河道采砂,年加工6.552万t建筑砂石(每天生产12h),本项目分为破碎和筛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可知,破碎筛分工序粉尘排放系数为1.89kg/t,则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为123.83t/a,产生速率为39.69kg/h。②堆场扬尘③运输车辆扬尘治理措施和排放情况:本项目破碎筛分生产线采取全封闭措施,生产线四周搭建彩钢瓦围挡,加盖顶棚防止粉尘扩散,可有效降低厂房内粉尘的逸散;同时在各设备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湿法除尘;厂区内传输均采用封闭式传送带;在厂区四周设置喷雾管网进行喷雾降尘。②堆场扬尘治理措施和排放情况:为保证运输车辆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①对项目区道路地面进行硬化,每天进行3次洒水降尘,还应定期维护厂区道路地面;②厂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洗车轮泥土;③车辆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沿途运输途径敏感目标时应减速行驶,低速通过。类比同类项目分析,为减少车辆运输起尘,对厂区道路堆场进行硬化处理,对汽车和行驶路面进行洒水降尘抑尘效率能达到90%以上,起到很好的降尘效果。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抑尘效率可达90%以上,同时减少原辅料运输过程中对沿途环境产生的扬尘污染,项目运输时间按8h/d计算,年工作天数共260d,则本项目车辆运输过程最终的无组织扬尘排放量为0.0566t/a,运输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源强0.0272kg/h。(2)汽车尾气项目运输汽车采用柴油为燃料,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和CO等。汽车尾气属于分散流动源,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小,且项目所在场地势宽阔,扩散性较强;项目运输车辆均为通过审查合格的,建设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车辆的维修和检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汽车尾气排放满足《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测量方法》(GB17691-2005)中的限值要求。(3)柴油发电机废气本项目以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配备1台3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置于柴油发电机房内,仅在项目地停电时临时使用,所用0#柴油属清洁能源,其燃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小,且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只要严格按规定操作,控制好燃烧状况,同时加强发电机房通风,发电机燃烧废气通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范围内主要废水为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1)设备、车辆冲洗废水机械车辆维护、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石油类和悬浮物,根据类比其他同类工程,洗车污水中石油类浓度一般约为50~80mg/L,而悬浮物含量约4000mg/L。工程需定期清洗维护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按施工机械总数的一半计,每天约5辆·次,按平均每台机械设备冲洗水0.6m3计算,则废水产生量约为3.0m3/d。评价要求在项目拟设的施工场地内的施工机械停放场处,设置简单的废水收集系统,设备、车辆冲洗水通过集水沟汇集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降尘、设备和车辆冲洗,不外排。(2)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新建的旱厕处理,不外排。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均得到有效合理处置,施工期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运营期:(1)生产时段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7人,每天工作12小时,年工作260天;生产人员不在场内食宿。用水量以50L/d·人计,则生活用水为0.85m3/d(221m3/a),排污系数按80%计,则生活废水为0.68m3/d(176.8m3/a)。治理措施:生产时段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2)生产废水①筛分、洗砂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洗砂废水、车辆、车道冲洗废水。治理措施:洗砂废水通过管道排入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清水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②车道冲洗废水治理措施:该部分废水通过水泵抽至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清水池,沉淀后回用,无废水外排。③车辆冲洗废水治理措施:环评要求设置洗车池,洗车池容积为10m3,通过水泵将废水抽至三级沉淀池+压滤机+清水池,沉淀后回用,无废水外排。(3)初期雨水项目遇大雨天气时,大量雨水冲击地面时会产生含水泥和细沙废水,直接外排会污染评价区域水环境。经过类比可知,地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大小经历由大到小的变化过程,污染物的浓度在0~15分钟内达到最大,随后逐渐降低,在降雨后一小时趋于平稳。项目厂区场地硬化,实施雨污分流,在厂区内修建导流沟,厂区周围修建排水沟,使雨水流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洗砂、车辆车道冲洗、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后期较清洁雨水经厂区雨水导流沟收集后外排。(4)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泵入压滤机压滤,压滤废水排入清水池中,上清水回用于洗砂、车道、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洗砂、车道、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故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施工噪声可能会对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外环境合理进行施工平面布置,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①在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施工公示,让施工场地周围声敏感对象对工程有所了解,明白工程施工对他们的影响是暂时的,以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次日6:00时段施工,如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必须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同意,并公告四邻,大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③在施工机械上尽可能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高噪声机械(如电锯、切割机等)应设置施工工棚,同时定期维护和保养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④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并对单台或单机高噪声设备设置专门的隔声操作间;大噪声设备敏感点进行布置以减轻对周边的影响;⑤加强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限鸣;⑥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加强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的厂界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水泵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污染源强为80-100dB(A)左右。环评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如下减缓措施:(1)整个破碎、筛分生产线设置封闭车间,车间墙壁选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建筑材料;(2)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厂区中部,尽可能远离厂界;(3)设备选型上采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设备及高噪声设备采用隔离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如设备安装时采取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及减振垫等措施;同时根据噪声源的声频特性,对颚式破碎机、重型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水泵采取基座减振;斜皮带机连接处安装采用柔性接头;(4)水泵基础设橡胶减振垫;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均设置软接头;(5)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减轻运输车辆在启动及行驶过程发动机轰鸣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规范厂内车辆行驶路线,厂内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同时加强装卸料管理;(6)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若遇特殊情况夜间必须生产,控制好夜间生产时间,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对周围农户的噪声影响;(7)合理安排运输班次,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绕开居民集中区;(8)加强管理,设备做到定期维护和保养。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以减轻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弃渣、土石方及剥离表土。(1)生活垃圾施工期生产垃圾最大产量为10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置处理。(2)建筑弃渣建筑弃渣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包括砂石、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集中处理处置。(3)土石方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在场地内压实平整,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开挖量与回填量平衡,不产生弃方,不设置弃土场。(4)剥离表土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本项目为砂石加工场建设项目,用地现状为其他荒地,因项目地块不平,故本项目表土剥离平均厚度为0.2m。表土保护措施:表土堆放:对剥离的表土用自卸汽车运到暂存于施工场地平整处堆放,并在堆放处设置防止储存期间的流失措施(设置土质边沟、沉沙池和土袋挡土墙,同时增加无纺布覆盖表土防护),防止岩石混入使土质恶化,尽可能做到恢复后保持原有的土壤结构。表土存放场(管护)建设:为减少表层松散土体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堆放边坡比应<1:1.75,在土料边缘堆放1.0m高的土袋挡墙,土堆采用编织袋装土作临时挡墙,堆置在集中堆放的表层土边缘,防止散土随地表径流流失,堆土面采取无纺布覆盖、砖石压护、植草以保持土壤肥力,并且在堆放场周围应设置土质边沟和沉砂凼。装土编织袋临时挡墙高度拟定为长0.5m、顶宽0.5m、高1.0m。项目在施工场地平坦区域设置表土临时堆土场。环评要求临时堆土场防护措施: 1)要求堆土总高度不超过5m; 2)为防止尘土飞扬和雨季水土流失要求在堆土表面覆盖安全网;3)在临时堆土场周围设临时截水排水沟将初期雨水引至沉淀池,经收集后用于施工期生产用水。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有效处置,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结束后,上述影响均消失。运营期:砂石料加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压滤产生的泥饼、清掏砂石、生活垃圾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1)一般固废(1)压滤产生的泥饼:本项目洗砂废水经污水压滤机压滤,分离出多余砂石,同时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本项目生产废水悬浮物含量按3000mg/L计算,项目压滤机处理废水量为61.44m3/a,则污泥产生量约为0.18t/a。经压滤机压滤产生的泥饼经收集后暂存于污泥间内,定期运至本标段设置的弃土场堆放处置。(2)生活垃圾:项目员工人数为17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其产生量为8.5kg/d,2.21t/a,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暂存于收集桶内,定期派 (略) 政垃圾清运点。2)危险废物(1)废机油:项目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6t/a。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14-08”,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2)废含油手套、抹布:项目因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含油手套、抹布等产生量约为0.004t/a。废含油手套、抹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其它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1-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 1、污染途径本项目主要为砂石加工生产,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污染途径为大气沉降;油类物质污染途径为垂直入渗。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项目危废暂存间储存的废机油量较小,危废间、柴油发电机房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旱厕均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其他简单防渗,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不含重金属,不涉及酸性、碱性气体,沉降到地面主要是灰尘,不会引起土壤酸碱性变化,不会引起土壤和地下水中重金属含量的增加。2、防治措施本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本项目采取的地下水的防治措施如下所述:(1)源头控制措施①积极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②项目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了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及时维修更换。③在日常生产中加强各环保措施的管理,防止了废气超标排放。(2)分区防治措施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危废间、柴油发电机房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一般防渗区: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旱厕,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防渗层采取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其他地方简单防渗即可。 6、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护措施:(1)项目对生态的影响 本项 (略) 凉山州布拖县地洛镇地尔村,项目用地主要为其他荒地,周边生态现状主要为耕地及林地,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无珍稀保护动植物,无现状敏感性生态因素。施工期由于会新建厂房,涉及土石方开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问题而影响该区域生态环境。本项目开挖土方堆放,不可避免地带来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因此施工中应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开挖、回填工作,同时做好施工场地的雨、污水导排工作,施工完成后采取对施工临时占地的恢复,建设造成的地表裸露可以及时处理,避免大面积的水土冲刷,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较小。(2)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前进行有剥离条件的表土进行剥离,用于项目后期土地复垦工程;(2)用于堆放表土的堆土区,采用密目网遮盖,撒播当地草种覆盖,并在根据季节变化点播当地当季农作物覆盖种植,保持土壤肥力。修建堆土区挡土墙,防止土壤养分流失。堆存后期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对堆土区设置人工监测与管护,保证后期复垦时土壤质量不下降,肥力不流失;(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雨季和大风天,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尽量不留疏松地面,减少风蚀导致的水土流失;(4)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和机械施工作业范围;(5)修建挡土墙和排水沟,开挖土方和表土用篷布遮盖;(6)施工场地修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扬尘和车辆清洗,不外排;对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户农田回填;(7)项目运营期间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废水外排,严禁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二、相关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选址意见书; 4、凉山州布拖生态环境局关于布拖龙中大沟砂石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凉布环函〔2022〕28号); 5、检测报告; 6、凉山州水利局关于布拖县龙中大沟2022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报告的批复(凉水函〔2022〕36号); 7、凉山州水利局关于印发《凉山州布拖县龙中大沟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2-2025年)审查意见》的通知(凉水函〔2021〕562号); 8 、关于龙中大沟砂石厂生活区改迁等问题的情况说明(大红文〔2022〕1号) 9、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情况说明; 10、布拖县自然资源局核查意见; 11、布拖县水利局关于龙中大沟附近弃渣场是否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线等问题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