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陈云纪念馆红色文化传播宣传片拍摄制作
二、项目内容:
围绕陈云纪念馆馆内核心业务活动,包括纪念馆红色研学、宣传教育等主题,发挥纪念馆资政育人作用,更好传播红色文化,专题设计具有符合时代特征的宣传片拍摄脚本,并拍摄系列宣传片10个。
三、视频摄制要求
(一)具体要求: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陈云纪念馆所有。中标单位保证在视频制作期间和交付使用后不得侵犯陈云纪念馆的知识产权,不得转让、转卖。且所有拍摄素材归陈云纪念馆所有。否则除要自负社会、法律责任外,还须赔偿我馆对应视频拍摄制作费用3倍的违约金。
2.拍摄前期要求:前期应提供包括创作脚本制作、技术脚本制作、视频拍摄设计与策划方案等配套服务。
3.画质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格的视频要求,在拍摄和制作阶段保证视频画质符合宣传要求,分辨率应达到1920*1080以上。
4.视频拍摄、录制及制作要求:
(1)基本要求
拍摄地点:陈云纪念馆内;
拍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
(2)视频制作要求
视频数量:不少于10个
视频时长:单个视频时长2-3分钟。
视频格式:MP4、M4V等通用格式
5.视频修订:拍摄及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陈云纪念馆将集中审阅并及时提出明确修订方案,由中标单位进行修订,直至使用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成品。
6.视频完成时间要求:中标单位所完成对应视频拍摄时间以陈云纪念馆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所有视频应在12月31日前拍摄制作完成。
(二)其它要求
如因下列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陈云纪念馆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
(1)视频摄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及具体要求,或有重大技术失误;
(2)未按陈云纪念馆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视频摄制工作的。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内容相关。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具备专业服务团队、拍摄设备、后期编辑设备和技术力量。投标主体在近三年内需有服务文博、政府、大型国企等领域拍摄项目的成功案例至少5项(具有红色伟人相关项目执行经验投标人优先)。
4. 有良好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参加竞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对竞标代表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5、项目报价单原件;
6、项目方案;
7、相关服务内容案例或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三份,逐份加盖公章,统一密封后提交。
六、招标价格、方式及时间
1、招标限制价:人民币*元(含税)。
2、招标方式:纪念馆自行招标。
3、投标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信息发布当日)。
七、投标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 (略) 青浦区练塘 (略) 3516号信息管理部
邮政编码:*;
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21-*。
八、项目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1-*。
九、监督方式
对于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投诉、质疑,由陈云纪念馆党政办公室受理。
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1-*。
陈云纪念馆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