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车辆处置的公示
根据《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威府办通〔2014〕8号)及《关于建立威宁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 (略) 置公示制度》(威财资〔2021〕159号)文件要求, (略) 党委会决议,对相关车 (略) 置(具体车辆信息见附件),处置原因是购入年限长,已无法使用,处置方式为报废。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在此期间, (略) 置 (略) 置过程有异议,可通过电话、QQ、当面反 (略) 纪委联系。
电话:0857-* 0857-*
Q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1.报废车辆信息明细表
威宁自 (略)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