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资质服务 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日审批发〔2022〕19号)等有关规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对山东 (略) 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部分资质与水利部门进行了联审。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3-*。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含省下放)审查情况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含省下放)审查情况
单位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查意见 | |
山东 (略) | 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增项) | 同意 | |
山东 (略) | 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首次申请) | 同意 | |
日照 (略) | 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增项) | 同意 | |
山东 (略) | 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增项) | 同意 | |
日照 (略) |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二级(首次申请) | 同意 | |
山东康 (略) | 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首次申请) | 同意 | |
日照 (略) | 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增项) | 同意 | |
(略) 东港区 (略) |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升级) | 同意 | |
(略) | 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增项) | 市水利局联审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