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年产1万吨钢结构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
1 | 年产*吨钢结构件项目 | (略) 临港经济开 (略) 1299号 | 中亿汉禾(江苏) (略) | 江苏 (略) | 企 (略) (略) 1299号,租用江苏长龄 (略) 现有厂房*.86平方米,购置锯床、抛丸机、钻床、焊机、油漆房等设备107台套,从事钢结构件的生产。项目投产后企业可形成年产*吨钢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 1、大气:本项目下料粉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处理、焊烟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1排放;调漆、喷漆、固化过程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一套漆雾毡+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FQ-2排放。颗粒物和非*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可达《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锯床、剪板机、钻床、抛丸机、油漆房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施,噪声源强≤90dB(A)。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功能区要求。 4、固废:本项目金属废料、焊渣、滤尘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零排放。 | 0510-* *@*26.com |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