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现将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公众发布,再次就该建设项目征询公众意见或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湖北黄冈大别山生态保护和近零碳绿色发展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 (略) 白莲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示范区(白莲镇、白莲河乡),浠水县汪岗镇、清泉镇、巴河镇
4、建设单位: (略) (略) 、浠水县 (略)
5、项目概况:(1)白莲河示范区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子项目部分:白莲河库区生态保护、白莲河示范区环境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河道综合治理、白莲示范区生态旅游、白莲示范区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一期、白莲河生态补偿机制创新、白莲河绿色产业发展基金。(2)浠水县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子项目部分:流域综合治理:包括浠水河城区段支流桂坳河综合整治项目,浠水河城区段支流麻桥港综合整治项目;浠水县智慧水务系统;农业发展与提升包括汪岗镇陈庙河万亩大畈、清泉镇新铺大畈;浠水县智慧农业系统;浠水县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09万元。预计实施时间为2024-2028年。
该项目符合国家 (略) 、浠水县发展的方向,能够有效落实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十四五规划目标;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有效转换,促进当地居民增收和经济发展,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转型。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项目区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对拟建项目的建设十分有利,同时,评价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对拟建项目制约小。
2、地表水
根据结果可知,河道水质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Ⅲ类限值。本项目为环境综合治理,随着整治工作的进行水质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3、声环境
根据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处昼夜间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施工污水的排放管理,杜绝污水不经处理和无组织排放,防止施工污水排放后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来源主要是:场地地表开拓、平整,临时弃土、物料的堆存,因风吹而造成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上述措施,施工场地扬尘等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在公厕周围喷洒除臭剂。
3、噪声
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车辆运输噪声,其中施工机械噪声为主要噪声。在厂区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有挖土机、钻孔机、推土机、打桩机、振捣棒、电锯、吊车、升降机等,这些设施使用过程中会发出噪声。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阶段的变化逐渐减弱直至消失,施工方须通过合理的布置地块施工时序、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污染,在采取一定措施的前提下,环境是可以接受的。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交环卫部门处理,水生植物收割、枯叶打捞、清理死株产生一定固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处理。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各施工区红线范围内,按施工进度进行回填,项目可实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回用于项目土石方回填及护岸工程等工程建设,废木料、钢筋头、废包装纸、塑料可回收外卖废品收集站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经收集后送附近生活垃圾堆放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收运。项目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抛洒,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本工程基本上都是在场界内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定点堆放、管理,所以对周围的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
(1)*生生态:工程建设临时占地会对原有植被产生破坏,工程永久占地将直接导致区域植被损失和生物量降低,影响不可逆,但占评价区的总面积比较很小。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堤内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对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及时进行恢复。
(2)水生生态:堤防护坡工程施工不会对水生生境产生扰动影响,工程实施后原工程区段的基质环境发生变化,枯水期,沿岸植被无法生长;汛期护坡被淹没期间,硬护坡隔断了水域中生物、微生物与*域的接触,天然自净能力下降,水生生境复杂程度降低。抛石施工过程对水生生境的总体影响较小,运行期将产生有利影响。工程实施不会对区域水生态格局、水生生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工程施工暂时阻隔对区域水生生境的整体连通性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其影响将随即消失。对浮游生物、底栖动物和鱼类的影响较小。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湖岸和河段在满足防洪安全的条件下需尽量采用生态护坡。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和任何生态环境敏感保护区域和物种,其建设选址以及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均合理可行,项目实施对促进大别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为工程占地造成项目区土地资源和植被直接损失;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气和噪声等污染造成短时不利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工程的环境影响时段和影响程度均有限,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在落实好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白莲河示范区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子项目)
联系电话:0713-*联系人:张杨
通讯地址: (略) 浠水县白莲镇莲花北街30号
邮编:*
2、建设单位:浠水县 (略) (浠水县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子项目)
联系电话:0713-*联系人:杨工
通讯地址: (略)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
邮编:*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湖北 (略) (白莲河示范区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子项目)
联系电话:0713-* 联系人:郭工
邮编:*
邮寄地址: (略) 黄州区新港北路19号光谷联合科技城D17栋
电子邮箱:*@*q.com
2、环评单位: (略) (浠水县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子项目)
联系电话:*联系人:禇工
邮编:*
邮寄地址: (略)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东岳村161号
电子邮箱:*@*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
拟建项目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4)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6)其他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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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如有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公示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