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4日我分局拟对霍林郭勒 (略)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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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霍林郭勒 (略) 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 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 (略) 内 | 霍林郭勒 (略) | 内蒙古 (略) | 新建1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7% | 大气环境:项 (略) 霍林郭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 (略) 内,其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非*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造粒 (略) 阶段阶段有组织排放浓度为67.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02kg/h,造粒热熔阶段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0.13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 (略) 工业园 (略) ,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声环境: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输送机、干洗机、破碎机、切粒机、造粒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分选杂质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运;熔渣、 (略) 暂存固废暂存间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除尘灰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废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