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灵璧 (略) 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灵璧 (略) 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4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城镇山桥村。
四、项目建设周期:2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扩建总占地2900平方米(合4.35亩),新建卧碑式双人墓936座,公厕1个,配套墓区便道及绿化。项目建成后,整个墓区将拥有双人墓3070座。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按照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