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
关于2024年8月14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确山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396-*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确 (略) 年产*吨水泥粉磨系统技改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橦华生 (略) | 河 (略) 确山县普会 (略) 9公里处 | 确环评表〔2024〕11号 |
确环评表〔2024〕11号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