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四川日报社八里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答疑书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四川日报社八里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标段”作如下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题一、招标文件260页第14.2条竣工结算审核中提到代建人、发包人在启动竣工结算工作后60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和竣工结算资料。其中未明确结算周期的时间,请问是否结算周期为60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1、本工程投标报价时规费是否按照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 2、专用合同条款“本工程可调价材料范围为:钢筋、商品混凝土、水泥、砌体用砖(页岩标砖、页岩空心砖、页岩多孔砖)、砂石料、湿拌砂浆、镀锌钢管、电线电缆中的铜材、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PC构件)中的钢筋及混凝土。上述可调价材料范围外的材料价格均为风险包干的固定价格,其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风险。可调价材料风险系数:±5%。”建议将“钢筋”改为“钢材”,可调材料风险系数按照“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文件中约定执行;
回复:1、规费按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2、按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招标人:四川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