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近机位区域监护视频监控增补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关于近机位区域监护视频监控增补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北函【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北京首都 (略) 。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2.2 建设规模:对全场近机位、空防重点区域(远机位进出港口、穿楼通道、行李分拣厅出入口、围界通道卡口)及航站楼楼侧行车道进行高清摄像头全覆盖增补。配套建设岗亭,后台监控室值班室的改造等。
2.3 本比选项目的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工程验收合格,试验检测报告提交比选人验收签证完成。报告提交时间应不影响比选人竣工验收、行业验收。
2.4 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第三方检测及项目涉及的安保设施验收检测。
2.6 其他:无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参选人至少具有以下(1)或(2)资质。
(1)具有省级(含) (略) 场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有效的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或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2022年或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2023年4月~2024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元(含)以上的民航专业弱电系统(须含安防系统)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业绩。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尾页及项目范围和内容、双方签字页。
3.7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比选人有权拒绝其参选:
① 进入北京首都 (略) 缺陷、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 在北京首都 (略) 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 (略) 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号北楼412室)持单位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及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5日9时30分, (略) 顺义区首都 (略) 中国服务大厦A区北京首都 (略) 22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首都 (略)
地址:首都 (略)
联系人:高松宇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3号
联系人:邢洪超、马惟肖
电话:010-*
电子邮件:*@*bwtc.com
(略)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