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12月29日10:00至2023年12月30日17:00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处置单位:绥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容,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产生的全部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 拍卖标的
本次采取整体拍卖方式进行,处置 (略) 破产财产资产一批(整体处置)。
各标的详见清单,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北林区经济开发区
标的介绍: (略) 破产财产资产一批(整体处置)
本标的包括:
机器设备37项、原材料硅片等*项、在建设备8套、产成品20491项、工程物资1040项、在库周转材料9138项、电子设备28台。
起拍价(人民币):12,419,893.09 元
保证金:1,241,990.00元
增价幅度:50,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方式:李鑫律师,电话*)。
三、 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孟丽莉(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标的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破产企业、买受人应当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管理人仅给予必要的协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买人须经实地看样后缴纳保证金,竞买人的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28日17时前足额汇达管理人指定账户【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哈尔滨星河路支行,账号:*,注明款项性质:“中晶新能源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会原路退回到竞买人支付账户,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买受人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按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尾款及平台服务费、按规定期限提货、未发生任何违约或须补偿管理人损失情形条件下可等额充抵成交价款。
3.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月9日17时前汇款至以下账户:【绥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哈尔滨星河路支行,账号:*,注明款项性质:“中晶新能源尾款”】完成拍卖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竞拍】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支付以下费用:
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总额的0.5%),支付账户如下:
账户名:中拍平台 (略) ;
账 号:*00140
开户行:浦发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
买受人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价款(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要求管理人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完成软件服务费支付)。
5.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进行支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破产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如无特殊情况, (略) 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一)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中拍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管理人、中拍平台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中拍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六)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
管理人咨询电话:李鑫律师*
资产竞买咨询:李杨 * / 魏茂乾 *
中拍平台技术咨询: 400-898-5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绥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