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县委党校国有资产下账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毕府办通〔2016〕85号)、《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威府办通〔2014〕8号)、《威宁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威财函〔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威宁县委党校土地使用权资产编号:*,教学用地证号:威国用(2007)第437号(面积:1795.26平方米),取得日期:1958年,价值1元,净值1元;威宁县委党校土地使用权资产编号:*,教学用地证号:威国用(2010)第005号(面积:7433.43平方米),取得日期:1958年,价值1元,净值1元。办公用房5幢,分别为资产编号:*,房屋面积:1327平方米,取得日期:1984年,价值:*元,净值0元;资产编号:*,房屋面积:288平方米,取得日期:1958年,价值:28800元,净值0元;资产编号:*,房屋面积:349平方米,取得日期:1958年,价值:34900元,净值0元;资产编号:*,房屋面积:870平方米,取得日期:1987年,价值:87000元,净值0元;资产编号:*,房屋面积:366平方米,取得日期:1986年,价值:36600元,净值0元。
根据2009年9月4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次)会议精神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威宁自治县委党校国有土地使用权请示的批复》(威府复〔2012〕96号),认为县委党校办学条件较差,重新选址搬迁建设,收回党校教学用地威国用(2010)第005号和威国用(2007)第437号使用权,5幢办公用房由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原威宁自治县房屋及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拆除。
现将本次拟下账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和情况反映,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联系电话:0857-*。威宁县财政局国资办联系电话:0857-*。
中共威宁县委党校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