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 (略) 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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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排水防涝设施功能提升改造项目选取代建单位 | 采购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主干道排水防涝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包括主干道易涝点排洪涵提升改造、主干道易涝点管网提升改造、主干道易涝点地下通道提升改造、主干道桥梁基础安全隐患整治等代建服务工作。 主要功能或目标:代建单位是代建项目建设实施的主体,依照合同约定行使建设单位职责,并承担法定建设程序中的下列事项: 1、组织项目建设实施,确保投资、质量、安全、工期、档案、廉洁等控制目标,建立健全与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互动、监督、确认制度。 2、编制项目管理大纲(工作方案、工作计划、管理目标)和项目可实施性专项报 告,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3、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以及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备案。 4、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5.办理设计、施工、移交等实施过程中的审核批准事项。 6、会同项目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要求,提出年度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办理工程进度款支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7、按规定程序办理合理化设计变更和造价变更。 8、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项目规范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经常性的内部审计。 9、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档案管理,及时完整移交项目档案。 10、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给项目单位。 11、组织项目竣工结算、决算,接受审计。 12、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 需满足的要求:参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 知》[攀办发〔2018〕44 号],在项目实施过程如有新代建管理办法从其规定。 代建单位在组织项目过程中必须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实施,不得违反建设管理规定、程序。涉及投资控制、审批、变更、进度、安全质量方面必须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沟通。 | 89.* | 2024年02月 | 主要工作内容: (略) 主干道排水防涝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包括主干道易涝点排洪涵提升改造、主干道易涝点管网提升改造、主干道易涝点地下通道提升改造、主干道桥梁基础安全隐患整治。主要包括涵洞 265m 安装排水管道 9000m、雨水口安装 480 组、检查井310座、包管 17000m3、盖板 1088 m3、片石浇筑 1400 m3、钢结构雨棚 1680㎡、钢筋支护桩相关基础设施等。最终按照勘查、设计内容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2024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