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甘洛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8月12日在项目所在地甘洛县海棠镇召开“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 (略) ”上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6日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赵枭/*
报备单位:甘洛县水利局
报备单位电话:0834-*
附件:
1、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报备表
建设单位:甘洛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眉山 (略)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