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东闾镇韦各 (略) 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东闾镇韦各庄村道路维修项目,采 (略) 清苑区东闾镇韦各庄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苑区东闾镇韦各庄村道路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
施工地点:清苑区东闾镇韦各庄村,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采购内容:清苑区东闾镇韦各庄村道路维修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最高限价:*.39元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4日至 2024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纳杰 (略) ( (略) 高开 (略) 直隶大厦A座3305)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报名并购买文件。
2、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 (略) 清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4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发布,供应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 (略) 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人:清苑区东闾镇韦各庄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略) 清苑区东闾镇韦各庄村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北纳杰 (略)
地 址: (略) 高开 (略) 直隶大厦A座3305
联 系 人:钱亚男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