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电动工具及配件制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电动工具及配件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 (略) 吕四港镇平东村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2023年7月初。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2023年7月18日-2023年10月18日。
信息反馈联系:李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