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692-*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 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年产2000吨坚果生产线建设项目 [附件: 德环盈审〔2023〕10号] | 德环盈审〔2023〕10号 | 2023年11月15日 |
2 | 盈江县“千头牛场”建设项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附件: 德环盈审〔2023〕11号] | 德环盈审〔2023〕11号 | 202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