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衡水金轮 (略) 位于 (略) 武 (略) 13号;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49′9.7″,东经115°54′39.9″;占地面积为#m2,合20.334亩;主要对工程塑料颗粒进行改性,包括聚#烯类、聚#烯类和尼龙类,现年改性加工2000吨。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衡水金轮 (略) 委托河北 (略) 对该地块开展了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2 、自行监测方案结论
2024年8月,由河北 (略) 编制完成《衡水金轮塑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该方案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采样点布设原则,结合现场踏勘及隐患排查报告,最终确定衡水金轮 (略) 地块的3 (略) 域,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9个(包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位3个(包含1个对照点),作为下一步监测工作的依据。
3 、现场采样及质控情况
现场采样工作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工作方案实施,我单位于2024年9月21-23日完成本年度第一次所有样品采集及样品流转工作,其中9月21-22日采集土壤样品和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18组土壤样品(包含2组现场平行样),9月22日进行成井洗井,9月23日进行第一次地下水采样前洗井并采集地下水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包含1组现场平行样);后于11月29日进行第二次地下水采样前洗井并采集地下水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包含1组现场平行样);在样品采集、保存及流转过程中严格同步记录“土壤钻探采样记录单”、“样品交接流转单”等,自行监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满足相关要求。
石家庄斯坦 (略) 于2024年9月21日-09月25日,进行了本年度土壤及第一次地下水样品测试工作,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04日,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地下水样品测试工作。
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开展了样品分析测试的质量管理工作,对分析测试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对比,并形成了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质控结果显示满足《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
4 、检测结果结论
(1)土壤
本次自行监测送检的土壤样品pH值在8.32-8.63之间,铬(六价)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但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VOCs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但未超过相应筛选值,SVOCs中仅萘检出,但与对照点整体相差不大,表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土壤未存在明显累积效应。
(2)地下水
本次自行监测送检的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镍、铜、砷、硒、锰、钠、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中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镍、铜、砷、硒、钠、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限值;浊度和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限值,但与对照点相比,整体相差不大,其他监测因子均未检出。
(略) 内超标因子浊度和锰与对照点的检出值相差不大, (略) 生产活动,分析认为地下水锰超标的 (略) 域本底值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