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 (略) 财政补助及当地自筹。项目法人为:新丰县回龙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人为:新丰县回龙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回龙水 (略) 新丰县回龙镇古塘村境内。是一宗以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的小(一)型水库。具体招标范围为:(1)重新增设水库排沙底涵;(2)新建溢洪道交通桥;(3)在水库上游兴建一座拦砂浆砌石重力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2)营业执照已通过工商年审;(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4)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和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必 (略) 水 (略) 场主体终审;(6)近2年未亏损(以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7)**日以来完成过2宗以上(含2宗)水库加固工程并验收合格;(8)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在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介绍信写送:新丰县回龙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5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公示栏公示,同时可在《民营经济报》、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 、(http://)、 (略) 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略) 水务局网站(http://**)等媒体查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丰县回龙水库工程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751-*
招标代理人:广东 (略)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0-*
传 真:020-*
交易中心:新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