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清算 ?|? 处置单位:荔浦县利百 (略) 管理人?|? 监督单位: (略) (略) ?|?公告时间:2024.07.02 10:23:21
荔浦县利百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一江名城﹒藏龙商品房的公告
荔浦县利百 (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18日10时至2024年7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荔浦县利百 (略) ,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s://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于2024年7月2日进行公告,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荔浦县利百 (略) 不动产过户手续,因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可能产生的有关税收和费用依法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
4.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数量)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略) 荔城镇篓园二期藏龙5栋1802号房屋,建筑面积178.05平方米。
市场价:***万*仟元整(¥722,000元, (略) 税务局计税价)
起拍价:***万元整(¥550,000元)
保证金:*万元整(¥50,000元)
增价幅度:*仟元整(¥3,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张家财律师,联系方式:* 0773-*)。
三、咨询看样
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12日9:30--16:30时,有意者请与管理人成员张家财律师(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
2. 关于房屋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以及房屋交付前所欠物业费,请意向人在竞拍 (略) ,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20日前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荔浦县利百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账号:**】。
3. 破产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 (略) 秀 (略) 1号置地金融大厦A座24层 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后,由管理人与买受人一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交付。双方在现场交付后,标的物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0773-*
管理人咨询电话:* 07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荔浦县利百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