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略)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天津鑫宏 (略) 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遴选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ZBCG2023-XH-014
二、项目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金融机构,为宝坻区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遴选,服务期3年。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盖 (略) 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或提供电子邮箱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上述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报名时核对后,证件复印件、法人代 (略) 留存,其他证件原件退还报名人。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00至09:3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上午9:30
4.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上午9:30
5.开标地点: (略) 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403室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女士
2.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采购人地址: (略) 宝坻区广阳路与开元路交口西侧
3.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4.采购人联系方式:*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鑫宏 (略)
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 (略) 天津蓟县支行
9.开户银行行号:*
10.开户银行账号:*1962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天津鑫宏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九、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06日止。
十、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 (略) 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 (略) 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 (略) 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天津鑫宏 (略)
2023年06月29日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一. 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原件备查)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天津宝坻区须设有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已在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金融机构遴选项目合同服务期内的银行机构,法人单位或其授权的其他分支机构不得重复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每个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法人单位不得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若隶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多家分支机构或法人单位与其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则该法人单位及与其具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及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2或2023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具备银监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