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路应急抢险中心所属青檀中路36号综合办公楼裙楼门市及库房3年使用权处置
转让方: (略) 公路应急抢险中心
转让底价:16.*元
保证金:5.*元
挂牌日期:2024-6-5至2026-6-14
项目详情
重大事项披露
1、租赁标 (略) 市中 (略) 36号,建筑面积约118.22㎡。评估价*元/年,3年使用权挂牌底价*元。租赁标的明细详见以下查看附件资料。
2、承租方需明确了解租赁标的租赁期为3年,按年缴纳年租金。出租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承租方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4、承租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所有费用(含水、电费等)。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标的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大地房地产 (略) 大地评(咨)字【2024】第Z05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其他与转让相关条件
1、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佣金和年租金,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承租方租赁期间造成违约或取消使用的,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因该房产位于办公区内,不得扰民,不得经营娱乐、餐饮行业,不得用于产生高污染、高耗能、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如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 租赁期间要严格遵守出租方管理制度,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出租方管理规定,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期内,因上级政策或出租方无法抗拒的原因,应无条件配合需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并退回剩余租赁费,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承租方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内设施,不准破坏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7、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8、承租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租赁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成交后,承租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可以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意向方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3、本次竞拍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价。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632-*
联系地址:山亭区邻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