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伊吗图镇、十家子税务分局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H23-*-00079)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H23-*-00079
项目名称:阜蒙县伊吗图镇、十家子税务分局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01包:
预算金额:人民币*.24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4元
采购需求:包含建筑与装饰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具体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02包:
预算金额:人民币*.3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8元
采购需求:包含十家子办公楼、办公楼水电安装、院内地面硬化、旱厕和仓房改造。(具体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计划工期:2023年10月30日之前完工
3、项目地点:阜蒙县伊吗图镇、阜蒙县十家子
4、质量目标: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 2023年6月20日,每天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细河区龙城路7号-4楼)第六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阜蒙县北环路10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细河区民族街*217-3-2门
联系方式:0418-*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略) 东风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8-*
辽宁 (略)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