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紧 (略) 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审计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重点课题调研的意见》,现就2025年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财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关于推进新时代上海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审计署、 (略) (略) 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研究型审计理念,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合理拟定2025年重点项目计划。牢牢把握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紧 (略) 工作中心,紧盯重点领域经济运行态势和资金走向,研究确立审计重点,着力关注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绩效等内容,积极发挥审计“防未病 治已病”作用,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青浦改 (略) 。
二、调研目标
通过调研,摸清和 (略) 2024年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全面 (略) 2024年度政府重点工作情况、本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计划推进情况,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总体运行管理情况, (略) (略) 2025年同步审计安排,拟定2025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有限的审计资源发挥最大程度的审计效能。
三、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和调研组,领导小组由朱民任组长,俞军军、汪畅、金海疆、朱英任副组长;调研组由朱英负责牵头,综合法规科组织统筹,局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具体实施。
四、调研工作安排
(一)调研内容
1.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计划
2.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3.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计划
4.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5.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计划
(二)调研分工
1.综合法规科:更新轮审计划库,梳理2020年至2024年五年审计滚动计划,会同经济责任审计科,按照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初步计划,确保对 (略) (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同时,提出2025年符合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和单位。梳理 (略) 审 (略) 局优秀项目评比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并提供给各科室。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财政审计科:了解掌握2024年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着重了解财政政策贯彻执行、财政支出结构、财政管理改革等情况。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3.经济责任审计科: (略) 委组织部,梳理更 (略) 、 (略) 领导干部(人员)任职情况;对接经济责任审计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掌握信访、投诉、举报等情况;协助综合法规科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初步计划。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4.资源环境审计科: (略) 局有关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提出2025年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初步计划(含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计划)和重点。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5.企业审计科:了解 (略)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进度和效果,探 (略) 管企业审计监督,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6.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了解各街镇、 (略) 内审机构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结合内审工作要求,研究内审工作指导计划,明确内审工作重点,统筹谋划好同步审计工作。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7.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稽察科:根据各项专项 (略) 域发展战略, (略) 20 (略) 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实事工程的投资规模、建设管理情况。根据调研情况,提出2025年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以及不少于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8.办公室:了解掌握20 (略) 政府重点工作, (略) 局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同步审计项目等情况,提供给各科室。
各科室在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调研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与被调查事项相关的行政效能、政策效应、资金效益、管理效果、环境绩效、社会效应等方面,评估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预期效果,初步确定审计目标重点。同时,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避免重复调研。
(三)调研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 (略) 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向特约审计员及社会公众征集审计项目计划意见,搜集和研究相关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共 (略) ,科学、合理拟定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
2.计划上报阶段。各科室将调研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调研成果进行初评,通过初评后,由各科室报综合法规科汇总。(9月6日—10月10日)
3.可行性分析阶段。召开第一次专题会,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分析计划可行性并初步商定项目范围,并一一分解到各科室。(10月11日—10月18日)
4.深入调查研究阶段。各科室根据调研计划任务分解作进一步调研,重点分析立项的可行性,对相关资料和依据作深入了解与分析,并将调研结果反馈至综合法规科,由综合法规科形成调 (略) 领导。(10月21日—11月21日)
5.征求意见阶段。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计划, (略)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意见。(11月22日—11月28日)
6.结果讨论阶段。召开第二次专题会,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形成2025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计划、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计划建议稿。(11月29日—12月6日)
7.请示报告阶段。拟定请示稿, (略) 委审计委员会。(12月9日—12月13日)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重点审计项目计划调研工作,综合法规科做好牵头组织,及时跟进各科室项目调研情况,积极提供有关的调研选材,其他科室充分结合科室特色工作和条线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调研,发挥整体合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姿态完成调研,确保2025年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附件:2025年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了解情况表
(略) (略)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