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资告〔2024〕72号
新建粤 (略) “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
第三批临时用地(高新区)批后公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七条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的规定,审查批准新建粤 (略) “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第三批临时用地(高新区),有关用地信息公告如下:
一、施工单位: (略)
二、临时用地批准日期:2024年9月6日
三、临时用地位置: (略) 榕城区登岗镇仁美村后巷经济合作社、下郑经济合作社、洋淇村沟内经济合作社
四、临时用地面积:总面积0.5004公顷
五、临时用地用途:新建粤 (略) “一环一射线”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施工便道。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4年9月6日至2027年5月31日止。
联系电话:0663-* 监督电话:0663-*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