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 (略) 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灵寿县 (略)
施工单位:河北 (略)
河北 (略) 承建的南 (略) 改建工程,已于2024年03月28日完工交付建设单位。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拟返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1-(略)
办公地址:灵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室
建设单位:灵寿县 (略)
施工单位:河北 (略)
河北 (略) 承建的南 (略) 改建工程,已于2024年03月28日完工交付建设单位。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对拟返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向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11-(略)
办公地址:灵 (略) 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室
灵寿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