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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新增年产200t汽车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1月1日,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 (略) 新增年产200t汽车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灯钩、羊眼等五金制品和铁套、轴承套等汽车配件制造、加工和销售的企业。我司租赁 (略) 位于浙江省温州经济技 (略) (略) 468号部分的空置厂房,租赁面积3061.5m2。已于2019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 (略) 年产700t五金制品建设项目》,并于同年8月8日通过温州经济技 (略) (略) 审批(批文号:温开审批环(2019)76号),该项目暂未验收,现阶段该设备均已配备完全;
2023年6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新增年产200t汽车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7月26日 (略) (略) 的审批(温环龙建〔2023〕171号),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现阶段由于机加工中心未配置完全,扩建项目产能达年产80t汽车配件,本次做分期验收;
扩建环评要求:根据原环评,企业应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企业未按要求进行环保验收,本次扩建后,企业一并进行环保验收;故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700t五金制品建设项目”及“ (略) 新增年产200t汽车配件扩建项目”;扩建后全厂可达年产五金制品700t、汽车配件80t的生产能力。
全厂员工人数为20人,厂区不设食宿,生产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2.9%。
(三)验收范围
扩建环评要求:根据原环评,企业应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企业未按要求进行环保验收,本次扩建后,企业一并进行环保验收;故本次验收范围为“ (略) 年产700t五金制品建设项目”及“ (略) 新增年产200t汽车配件扩建项目”已建工程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机加工中心暂未配置完全,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设计超声波清洗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加硫酸亚铁、氢氧化钠、PAC、PAM、双氧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实际超声波清洗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加硫酸铝、PAC、PAM、双氧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进入温州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厂;环评设计砂轮机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收集粉尘,实际砂轮机设置移动式焊接净化器(内置布袋), (略) 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化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研磨抛光废水。本项目生活污 (略) 现有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放进入温州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厂;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研磨抛光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加硫酸铝、PAC、PAM、双氧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放进入温州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厂,温州经济技 (略) 第 (略) 理厂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
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 (略) 理后,尾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砂轮机设置移动式焊接净化器(内置布袋), (略) 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机油、污泥、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 (略) 置;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污泥、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贮存设施内,后续委托浙江 (略) 温州 (略) 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值;生产废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LAS、悬浮物、铜、锌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值,镍排放浓度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 (略) 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东南侧设置1个无组织废气上风向监测点(A号点位),于厂界西北侧设置了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B-C-D号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 (略) 4楼厂界东南侧(1号点)、东北侧(2号点)和西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西南侧与其他厂仓库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 (略) 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 (略) 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略) 新增年产200t汽车配件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 (略) 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 (略) 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 (略) 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略)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