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HC23-003-13 | 宗地总面积: | 2869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高新区南溪组团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28690 | ||||||
投资强度: | 52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41 | ||
起始价: | 516.42万元 | 加价幅度: | 28.69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
备注: 1.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汽车制造业 ,竞买单位或个人报名时须提供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地块产业类型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项目需符合合川区产业准入;2. 工业项目配套设施指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办公、会议、食堂和职工宿舍等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其占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3. (略) 规划条件:年径流总量控制不低于72%,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4%。4.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按相关规定执行。5.其它规划条件按合川规资条件〔2023〕0028号执行。6.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7.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8.该宗地出让起始价180元/平方米,总价款516.42万元,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9.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1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需在交地后3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10.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03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 到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C23-003-13 号地块: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3日 18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保证金缴纳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二)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挂牌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4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3日18时0分,在挂牌期限内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买人,现场报价不低于底价且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三)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四)竞得人与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或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按成交价的20%作为定金;定金使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周莉
联系电话:023-*
开户单位: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合川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