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
通讯地址: (略) 船山区天宫南路1 (略) 船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船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9日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城镇污水 (略) 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白家河左支河流整治,水体质量提升、硬化、绿化、护坡等11km) | (略) 船山区龙凤镇 | (略) | 四川中环立新 (略) | 本项目拟投资174.1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本项目内容为河道清淤,清淤范围为白家河左支部分河段,清淤长度为900m,估算清淤量为 1661.7m3。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周边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淤泥晾晒场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基坑排水经排水边沟和集水井收集后,采用潜水泵定时抽排至围堰外侧河道中。 2、噪声: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等;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3、废气:设立围挡、施工路面硬化、运输车辆遮盖、及时清扫路面、定期洒水降尘;使用优质燃料,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淤泥晾晒时采用薄膜覆盖淤泥,定期喷洒除臭剂等。 4、固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清淤底泥用于还田利用。 5、水土流失:对施工区采取临时排水沟、裸露面临时遮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6、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禁止工人捕杀水生、*生动物等管理措施。施工结束,清理施工场地内的垃圾、建筑材料,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恢复。 |
2 | (略) 城镇污水 (略) 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联盟河河道整治,水体长度33km,河道整治2.1km,水体质量提升、硬化、绿化、护坡等) | (略) 船山区河沙镇 | (略) | 四川中环立新 (略) | 本项目拟投资198.4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仅为河道清淤,清淤范围为联盟河梓潼沟支流段及河沙场镇段,其中梓潼沟支流段长度约648.9m,河沙场镇段长度约900.15m,工程长度共计约1549.05m,河道清淤量约 8506.99m3。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周边既有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淤泥晾晒场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基坑排水经排水边沟和集水井收集后,采用潜水泵定时抽排至围堰外侧河道中。 2、噪声: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等;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3、废气:设立围挡、施工路面硬化、运输车辆遮盖、及时清扫路面、定期洒水降尘;使用优质燃料,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淤泥晾晒时采用薄膜覆盖淤泥,定期喷洒除臭剂等。 4、固废: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作回收利用或作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清淤底泥用于还田利用。 5、水土流失:对施工区采取临时排水沟、裸露面临时遮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6、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禁止工人捕杀水生、*生动物等管理措施。施工结束,清理施工场地内的垃圾、建筑材料,对施工场地进行迹地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