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四 (略) 水性新材料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水性新材料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性新材料研发及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四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慈利县零阳街道仁和村(慈利产业开发区创业园A区13号楼第一、二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生产厂房1栋,研发生产环氧乳液2400t/a、*烯酸涂料1200t/a、色浆:1500t/a。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四 (略)
联系人:龚总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慈利产业开发区创业园A区13号楼第一、二层。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湖南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根据建设单位反馈的公众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真实记录。
本公示自公示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