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许昌卷烟厂工会委员会体育用品、综合日用品、蛋糕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许昌卷烟厂工会委员会体育用品、综合日用品、蛋糕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河南 (略) 许昌卷烟厂工会委员会,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 (略) 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许昌卷烟厂工会委员会体育用品、综合日用品、蛋糕供应商招标项目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南 (略) 许昌卷烟厂工会委员会体育用品、综合日用品、蛋糕供应商招标项目,本次公开招标各标段分别确定三家入围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招标人如有采购需求,将按确定的具体采购内容及数量,向入围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进行询价确定最终供货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体育用品;
二标段:综合日用品;
三标段:蛋糕;
2.5招标范围:各标段拟采购货物的生产(购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2.6供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2.9质保期: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10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扫描件)。
3.1.2三标段投标人具须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详见附件:承诺书)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 (略) 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 (略) 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 (略) ”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 (略) 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 (略) ”→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 (略) 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9月20日至2024 年9月 27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鑫诚 (略) ( (略) (略) (略) 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标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近半年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
(3)承诺函;
(4)“中国 (略) ”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或天眼查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4.5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公告附件“承诺书”中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出承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10月 16 日 9:30 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鑫诚 (略) 22楼会议室( (略) (略) 26号国奥大厦22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 (略) 许昌 (略) 、 (略) 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终止与该招标代理机构合作,并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 (略) 许昌卷烟厂工会委员会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明礼街1号
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0374-*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26.com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 (略) 许昌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4-*
附件:承诺书
2024 年 9 月 20 日
附件:
承诺书
致:河南 (略) 许昌卷烟厂工会委员会
我方在此承诺:
一、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未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
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我方非联合体投标;
六、我方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并以其他企业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况;
七、我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认定我方存在不良行为并接受贵方处理措施:
1.违规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变造、改造、伪造等手段提供不真实的企业信息、资格资质、荣誉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或帮他人骗取采购合作资格的;
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的,骚扰、威胁、恐吓采购活动相关工作人员的;
3.违反法律法规,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与采购工作人员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一年内针对采购活动书面提出3次及以上(包含对同一项目反复多次)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要件的恶意质疑、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5.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拖延签订或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6.违规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或肢解项目后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7.履约期间,我方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且影响合同履约,未及时告知贵方或故意隐瞒的;
8.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或含有重大安全漏洞,或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9.存在履约关系, (略) 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在我方单位或关联单位工作的,从贵方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的特定关系人或其投资的企业处进行采购的;
10.擅自泄露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贵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11. (略) 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12. (略) 相关案件查办时,存在拒绝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等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
13.其他认定的不良行为。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我方自愿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招标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警示约谈、扣除履约保证金、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终止或解除合同、禁止参与河南 (略) (略) 1-3年采购活动等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