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在昌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潜能活力,加速科技成果形成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 (略) 技术交易及科学技术奖奖补暂行办法》(洪科规字〔2024〕3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 (略) 技术交易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型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二、申报对象
在南 (略) 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技术交易受 (略) 吸纳省内外高校、 (略) 所技术的企业,技术交易转让 (略) 输出技术的企业、驻昌高校、 (略) 所等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交易补助
1.技术交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订立书面合同,且交易内容属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5号)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划》(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界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范围。
2.技术交易受让方补 (略) 企业自省内外高校、 (略) 所购入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交易;技术交易转让方补助仅 (略) 输出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交易。
3.技术交易合同须按照属地原则经卖方所在地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认定登记,登记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4.技术交易涉及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略) 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交相关权属变更文件;技术交易涉及技术境外进出口的, (略) 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5.技术交易为非关联交易,即技术交易各方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6.截止到项目申报日,申报企业在中国的执行 (略) 中无立案执行信息、在中国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未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信用异常信息。
(二)技术合同登记补助
1.申请补助的技术合同须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略) 技术合同登记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已经享受技术交易补助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不重复享受技术合同登记补助)
2.截止到项目申报日,申报企业在中国执行 (略) 中无立案执行信息、在中国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未标示为红色警示类别、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信用异常信息。
(三)已享受技术交易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补助。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 (略) (略) ,进入“ (略)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电子申报材料。 (略) 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09:0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24:00。
(二)县区推荐。项目一律实行属地管理。所有申报项目均由所在县(区)、 (略) 、 (略) 的科技行政主管部 (略) 内企事业单位(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申报的科技计划 (略) 上在线审核推荐,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24:00。对不予推荐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系统中说明原因。
(三)审核受理。 (略) 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 (略) 上在线审核受理,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24:00。不予受理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反馈不受理原因。
(四)专家复核。 (略) 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元以上以及形式审核过程中技术合同条款不够清晰、难以鉴定的技术交易受让方、转让方补助项目进行现场复核。
五、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2023年度研发投入证明材料。规模以上企业可登录“ (略) ”(http://**),直接打印带水印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他企业从江 (略) (略) 打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A#表),加盖本企业公章;新型研发机构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一)技术交易补助及技术合同登记补助
1.技术交易受让方
(1)《 (略) 技术交易及科学技术奖奖补-技术交易受让方补助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技术交易合同、相关付款凭证及对应发票;
(3)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4)技术交易非关联交易承诺书;
(5)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单位信用报告。
2.技术交易的转让方
(1)《 (略) 技术交易及科学技术奖奖补-技术交易转让方补助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技术交易合同、相关收款凭证及对应发票;
(3)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4)技术交易非关联交易承诺书;
(5)由“信用中国”网站出具的单位信用报告。
(二)技术合同登记补助
(1)《 (略) 技术交易及科学技术奖奖补-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申请表》(在线填写);
(2)技术交易合同;
(3)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六、支持强度
(一)技术交易补助
1.技术交易受让方:对技术交易受让方,按上一年度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3%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同一单位单批次补助资金不足#元的不予兑现,且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元。
2.技术交易转让方:对技术交易转让方,按其上一年度登记的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元;同一单位单批次补助资金不足#元的不予兑现,且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元。
(二)技术合同登记补助
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完成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累计技术交易额按照超额累进率予以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在#元(含)-#元(含)的,按照3‰给予补助。
2.在#元-#元(含)的,对其中的#元给予#元补助,#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补助。
3.在#元-1亿元(含)的,对其中的#元给予#元补助,#元以上的部分按照1‰补助。
4.在1亿元以上的,对其中的1亿元给予#元补助,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5‰补助。
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元。
七、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本部门账户和密码;账户信息如有遗忘,可根据注册账户手机申请找回。
2.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务请及时关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提交、审核项目材料。
3.上传至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使用word格式文件,其他附件一律要求pdf格式文件,单个文件容量不得超过200M。
4.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实施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5. (略) 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开始后至项目资金下达前出现注册地变更情况,项目资金将无法下达。
八、申报、审核时间及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申报、审核时间及项目业务咨询联络方式
序号 | 计划 类别 | 项目名称 |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 县区推荐截止时间 | 科室受理截止时间 | 业务咨询电话 |
1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第二批) | 2024年11月24日24:00 | 2024年12月1日24:00 | 2024年12月4日24:00 | 成果转化与合作科 # # |
2.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技术咨询联络方式
(略) 科技成果 (略) 科
联系人:刘? 稳 0791-#
??? 3.项目申报业务咨询联络方式
联系人:曾? 鹏 0791-#
??????????? 廖延睿 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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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