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2024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 | ||
品目 | 其他鉴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4:4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39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25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ZCG-K2024-06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最高限价
序号 | 检验项目 | 最高限价(元/辆) |
1 | 车辆性能鉴定 | 480(非机动车) |
1020(机动车) | ||
2 | 车辆属性鉴定 | 1620 |
3 | 车辆速度鉴定 | 1500 |
4 | 碰撞痕迹鉴定 | 1696 |
5 | 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鉴定 | 2860 |
现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注:1.上述鉴定品目的价格标准若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的,请同时符合价格主管等部门相关收费政策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政府指导价政策规定要求的承诺函及佐证文件扫描件并加盖采购人公章,不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出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补充鉴定情形,补充鉴定按照不超过成交价格的60%的标准收费。(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采购人公章,不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更正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1.开标一览表
2、合同固定单价按单价最高限价*(1-优惠率(%))计算。示例:供应商响应优惠率 3.25%,采购人车辆性能鉴定每辆480(非机动车),则供应商的结算价=480*(1-3.25%)=462元。优惠率报价填写到小数点后2位。
现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1
投标总价=每项鉴定品目报价*权重值 后相加。示例:投标总价=(480+1020)*0.3+1620*0.16+1500*0.38+1696*0.15+2860*0.01=*。此价格仅作为报价排名的依据,最终支付按照分项报价情况作为支付计算的基准价格,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更正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无分项报价表
现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2
增加分项报价表.且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最高限价,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更正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二)采购需求
三、鉴定团队及设备要求
1.1中标单位应组件不少于3名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鉴定人员的工作团队,其中鉴定负责人1人,其他鉴定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要求应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工作责任心强,无传染性、心脏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同时还应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关物证类司法鉴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中标单位需提供《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满足要求为无效投标。
现招标文件:1.1 中标单位应组建不少于3 名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鉴定人员的工作团队,其中鉴定负责人1 人,其他鉴定工作人员不少于2 人;要求应具备较好的身体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工作责任心强,无传染性、心脏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同时还应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关物证类司法鉴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中标单位需提供《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不满足要求为无效投标。
更正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附件1采购内容的“坚定品目”
现招标文件:“鉴定品目”
更正六: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点30分
现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点30分
注:上述更正内容详见附件完整标书
更正日期:2024-12-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3998号
联系人:吴杰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
已经上传最新招标文件请至江苏 (略) -采购公告-本项目公告中下载
附件:JSZC-*-JZCG-K2024-0694征集文件.doc
K2024-0 (略) (略) 2024年度物证类司法鉴定(交通管理)更正1.docx